交易制度

逐筆交易

Continuous Trading

盤中委託到達後依價格與時間優先持續撮合,不必等固定批次一起決定價格。

別名
盤中逐筆撮合
分類
交易制度

先說人話

逐筆交易是盤中委託到達市場後,只要能和委託簿既有申報配對,就依價格與時間優先持續成交的制度。現行集中市場普通交易在開盤第一次撮合後至 13:25 原則採逐筆交易;開盤、收盤及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等情況仍會使用集合競價。

把它想成條件相合便即時成交有助理解速度,但「即時」不等於送單前畫面的價格被保留;委託傳送期間,其他單可能成交、加入或撤回。

用一筆市價單計算

賣一 100 元有 3 張、賣二 100.5 元有 4 張。投資人送入可成交 5 張的市價買單,簡化結果可能是 3 張成交 100 元、2 張成交 100.5 元,平均價為 (100×3+100.5×2)÷5=100.2 元。最後成交價與下單前看到的賣一不同,是跨檔成交,不代表系統多收費。

若改掛 100 元限價買進 5 張,最多先成交 3 張,其餘 2 張是否留在委託簿要看使用 ROD、IOC 或 FOK。

判讀時確認什麼?

同時看最佳買賣價、各檔數量、限價或市價、ROD/IOC/FOK 條件,以及是否進入延緩撮合。最後成交價只記錄上一筆結果,不能取代目前委託簿。大額委託相對深度越大,跨價位的可能性通常越高。

容易搞錯的地方

第一,逐筆不等於每筆委託都完整成交。第二,成交快速不代表市價單能鎖定價格。第三,逐筆成交揭露的是已發生結果,無法顯示尚未送單的交易意圖。

常見問題

為何盤中偶爾兩分鐘沒有成交? 可能沒有可配對委託,也可能觸發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應查交易所狀態而非只看時間。

逐筆交易和連續競價是不同制度嗎? 臺股語境常把兩者用來描述盤中持續撮合,相對於先累積後批次撮合的集合競價。

普通交易到 13:25 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資訊期間,不能因市場仍接受委託就認為到 13:30 都維持逐筆。開收盤與盤中的成交邏輯要分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