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制度

當日沖銷

Day Trading

同一天買後賣或賣後買,但交易成本與價格風險仍然存在。

別名
當沖、現股當沖
分類
交易制度

先說人話

當日沖銷是在同一帳戶、同一交易日,對同一種有價證券完成反向交易,讓相同數量的買賣互抵。先買後賣是先現款買進、再現券賣出;先賣後買則把順序反過來。只有已成交且數量相同的部分能沖銷,剩餘數量仍是一般買進或賣出義務。

可以把它想成早上市場先買一批農產品,收市前再把同批數量賣掉,只結算價差與成本。但比喻的界線是:下單不等於成交,買賣也不會自動配成一組;若反向委託沒有成交,仍可能留下交割、借券或強制買回問題。持有時間只有一天,也不代表價格風險較小。

用一個完整數字看懂成本

假設某檔可當沖上市股票以 50 元買進 1,000 股,當天以 50.80 元全部賣出,未計成本的價差是 800 元。若假設買、賣手續費率各為 0.1425%、沒有折扣,並先忽略最低收費與取整方式,買進手續費約 71 元、賣出手續費約 72 元。

依 2026-08-05 查核的證券交易稅條例,符合規定的上市櫃股票現股當沖,賣出時按成交價格 0.15% 課徵證券交易稅,優惠期間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這筆賣出交易稅約 76 元,因此簡化淨結果為 800-71-72-76=581 元,實際會因券商折扣、最低收費與取整而不同。價差看似有 800 元,扣完成本後只剩約 580 元。

若只賣出 600 股,只有 600 股能互抵,剩下 400 股仍按普通買進辦理交割。反過來,先賣 1,000 股卻只買回 600 股,也會留下 400 股券差,不能用「我有送出買單」當成已完成沖銷。

反向交易沒完成會怎樣?

先買後賣未賣完時,未沖銷的淨買進部位仍須準備交割款。先賣後買未買回時,券商可能先辦理應付當日沖銷券差借券,並自次一營業日起強制買回;借券、標借、議借、強制買回價差及相關費用由投資人負擔。市場漲停或流動性不足時,買回可能不只延後一天。

因此當沖風險不只來自判斷錯方向,也包括委託未成交、部分成交、價格跳動與系統或額度限制。券商會依投資人資格、損益與財力重新評估當沖額度,畫面曾經能下單不代表額度永久不變。

判讀時要先確認什麼?

先確認投資人、券商與標的都符合當沖資格,委託帳戶、證券代號、交易類別及數量一致。再查看五檔深度、買賣價差與委託狀態,區分「已送出」、「部分成交」和「全部成交」;只有成交紀錄能形成可互抵數量。

成本要用完整口徑計算:買賣兩邊手續費、賣出交易稅、成交價差及未沖銷時可能發生的借券與強制買回費用。0.15% 是特定期間內符合條件的股票當沖稅率,不能直接套用到 ETF、權證、一般隔日賣出或優惠期外的交易。

容易搞錯的地方

  • 當沖不是不用本金或不用履約;券商仍會檢查額度與交割能力。
  • 同日送出相反方向委託,不代表已沖銷,必須確認相同數量確實成交。
  • 當沖稅率優惠不是永久規則,也不是所有證券都適用。
  • 當天不留部位,不會消除手續費、滑價與無法反向成交的風險。

常見問題

所有上市櫃股票和 ETF 都能當沖嗎? 不能一概而論。標的須符合市場規定,券商也可能依風險控管限制個別證券或投資人。

當沖獲利只要看賣價減買價嗎? 不夠。至少還要扣買賣手續費與賣出交易稅,未完成沖銷時還可能增加借券、強制買回或交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