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易
追繳
Margin Call
依現行規則,信用帳戶的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 130% 時,券商應通知投資人補繳差額。
正確概念
依現行規則,信用帳戶的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 130% 時,券商應通知投資人補繳差額。這表示帳戶擔保空間不足,不是券商在預測股票接下來一定下跌。
投資人須在通知送達後兩個營業日內補足。期限到了仍未補足時,不是所有帳戶都立刻走同一條路:
- 若當日整戶擔保維持率仍低於 130%,原則上自下一營業日起處分相關擔保品。
- 若當日已回升到 130% 以上,券商得暫不處分;之後再跌破 130% 且當日下午未自動補繳,原則上自下一營業日起處分。
- 累計補足通知差額,或整戶擔保維持率回升到 166% 以上,才取消該次追繳紀錄。
以上是現行操作辦法第 54 條與第 55 條的白話整理;雙方另有約定及個案處理仍應以券商正式通知為準。擔保品一旦進入處分,成交價格不一定理想。
臺股情境
假設某信用帳戶收盤後的整戶擔保維持率降到 128%,券商因此發出追繳通知。投資人沒有在期限內補足,但期限當日維持率回升到 135%,券商可暫不處分擔保品;這不代表追繳紀錄已經自動消失。若數日後維持率又降到 129%,且投資人當日下午仍未自動補繳,原則上會從下一營業日起處分相關擔保品。只有累計補足通知差額,或整戶維持率回升到 166% 以上,才取消該次追繳紀錄。
若標的連續跌停或流動性不足,即使進入處分程序也可能無法立刻成交,損失仍可能繼續擴大。使用融資前應先確認券商通知管道並預留資金,不宜只計算預期報酬。
常見誤解
- 收到追繳通知後並非只要股價短暫反彈就一定解除,應依正式計算與通知。
- 強制處分不保證在理想價格成交。
- 信用交易損失可能超過原先投入的自有資金。
常見問題
維持率回到 131%,追繳就解除了嗎? 不一定。回到 130% 以上可能暫不處分,但要補足通知差額或整戶維持率回到 166% 以上,才依現行通則取消追繳紀錄。
可以只補最危險的那一檔嗎? 追繳以整戶計算,補繳方式及可接受擔保品須依券商通知;自行用單檔漲跌估算,可能和正式結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