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制度
違約交割
Settlement Default
投資人未在期限內履行成交後應交付的款項或證券義務。
先說人話
違約交割是投資人未按成交後的期限與金額交付應付價款或應交證券,券商依規定申報與處理的情形。股票委託一旦成交便產生交割義務,不能因看錯價格、股價下跌或改變主意而單方面取消。
這不只是「訂單取消」。市場已經有相對成交人,券商後續處理部位可能產生價差、手續費及其他責任,交易帳戶和信用也可能受到影響;實際後果依當時規章及個案處理。
用資金缺口計算
投資人買進股票應付交割款 500,000 元,但截止前帳戶只有 420,000 元,缺口為 500,000-420,000=80,000 元。即使只差部分款項,仍不是「先交 42 萬即可」;應立即聯絡券商確認可採措施。
若券商後續處理股票只收回 470,000 元,單看價差已有 30,000 元,再加費用與依法負擔項目。這是示意,不代表券商一定以某時點或某價格賣出。
常見風險情境
把當沖視為一定能反向成交、把較晚交割的賣出款誤認可支應較早到期買進,或交割帳戶轉帳失敗,都可能造成缺口。同一交割日應收應付如何相抵依市場與券商作業,不能簡化成「賣出款永遠能用」或「永遠不能用」。
容易搞錯的地方
第一,未成交委託不用交割,但部分成交部分仍有義務。第二,券商下單額度不等於銀行帳戶已有現金。第三,成交後立刻賣出不必然消除原交易所有款券與稅費責任。
常見問題
發現資金不足應先做什麼? 立即聯絡券商並核對應付金額與截止作業,不要等到扣款失敗後才處理。
銀行帳戶有錢就一定不會違約嗎? 還要確認交割帳戶正確、款項已入帳且未被其他用途占用,並查看券商扣款結果。
交割截止不是一律等到當日午夜。券商為完成市場交割會設定入帳與扣款作業時間,投資人應依通知提早備妥,不要用日曆日期取代實際截止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