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基礎

定期定額

Dollar-Cost Averaging

按固定週期買進;固定金額型會價低買得多,固定數量型則每次買入相同單位。

別名
DCA、定額投資、每月扣款投資
分類
市場基礎

30 秒先看懂

臺灣證券商的定期定額契約可依事先約定的日期,採固定金額或固定數量持續買進同一項標的。常見的固定金額型才符合英文 Dollar-Cost Averaging 的典型情境:價格較低時買到較多單位,價格較高時買到較少單位;固定數量型則是每次買進相同股數,當期支出會隨成交價改變。長期平均成本都要用「總投入成本 ÷ 累積單位數」計算,不能把每次成交價直接做算術平均。

它解決的是執行紀律與分批投入問題,不是預測工具。固定扣款不會消除標的本身的下跌、集中、匯率或終止上市風險,也不保證最後獲利。若手上本來就有一大筆可投資資金,分批期間尚未投入的現金也會產生機會成本。

臺股情境

臺灣投資人可向有辦理此業務的證券商簽訂定期定額契約,約定標的、扣款日期、扣款方式,以及每次投入的金額或買進數量。可買標的及實際成交方式由券商依規範與契約訂定,不是所有股票或 ETF 都一定開放;證交所資料也說明槓桿、反向 ETF,以及在特定異常交易狀態下的證券,不屬適合範圍。

以下是固定金額型的例子:連續三個月各投入 3,000 元,成交價依序為 30、25、20 元,先忽略手續費與不足一股的處理,會買到 100、120、150 股,共 370 股。平均成本是 9,000 ÷ 370 ≈ 24.32 元,不是三個價格平均後的 25 元。若契約採每月固定買 100 股,三次支出則會是 3,000、2,500、2,000 元,不會出現價低自動增加股數的效果。實際對帳還要加上各次手續費及券商的零股處理方式。

判讀時要看什麼?

先讀券商契約的扣款失敗處理、成交價格形成方式、最低金額、手續費及可變更日期,再確認標的是單一公司、產業型 ETF 或分散市場型 ETF。定期投入同一檔商品只是分散進場時間,不等於分散資產;若標的高度集中,風險仍會集中。

檢查成果時,應以實際投入總額、持有單位、現值、已領現金與費用計算總報酬。只看「平均成本下降」可能忽略資產價值也持續下降;只看某次買在低點,也不能代表整體計畫報酬較好。

常見誤解

第一,定期定額不是「價格一定會回升」的保證。第二,只有固定金額型才會在價格下跌時自動買進較多單位,而且買得更多也不表示風險降低。第三,停止扣款只是不再新增部位,不會自動賣出既有持有。第四,把每月扣款當成存款容易低估本金波動,股票與 ETF 仍是市場商品。

常見問題

定期定額一定比單筆投入好嗎?不一定。結果取決於價格路徑、資金何時可用、費用與持有期間;它主要提供分批執行方式,而不是固定勝出的策略。

配息後再投入也算定期定額嗎?可以同時使用,但兩者不同。定期定額是外部資金按期投入,配息再投入是把資產產生的現金重新買回,紀錄報酬時要分清兩種現金流。

若要依每次實際成交價、單位數與費用彙總持有成本,可使用分批買進平均成本與損益試算;有不規則投入日期時則改用 XIRR 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