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與利率

應計利息

Accrued Interest

在兩次付息日中間買債券,買方通常要把賣方已經持有期間累積的那段利息補給賣方。

別名
應收應付利息、累計利息、Accrued Coupon Interest
分類
債券與利率

先說人話

固定利率債券可能每半年才真正付一次票息,但利息在兩個付息日之間會隨時間逐步累積。**應計利息就是從上次付息日後起算,到本次交易交割前依該商品規則採計的截止日為止,已累積但尚未由發行人支付的那一段利息。**不同市場對起訖日是否計入各有慣例,不能只憑日曆自行多算一天。如果債券在付息期間中途換手,賣方已持有一段時間,買方通常要在交割價金中補償賣方這段應得利息。

市場報價常把債券本體價格與應計利息分開。未含應計利息的報價常稱淨價或 clean price;實際交割支付的全價或 dirty price,概念上等於淨價加應計利息。下一個付息日由當時持有人收到整期票息,但其中一部分只是收回買進時先補給前手的利息,因此不能把整筆票息都當成買方持有後新賺的報酬。

用一個完整情境看懂

假設一張面額 10 萬元、年票面利率 4%、每半年付息一次的債券,每期票息是 10 萬×4%÷2=2,000 元。若在一個付息期間正好經過一半時交割,簡化應計利息為 2,000×1/2=1,000 元。實務要依債券約定的起息、交割與日數計算慣例,不能一律假設每半年剛好 182.5 天。

若債券淨價報價為面額的 99.5%,淨價是 99,500 元,簡化交割全價為 99,500+1,000=100,500 元,尚未加入交易費用。三個月後買方收到整期 2,000 元票息,其中約 1,000 元對應買進前賣方的持有期間,買方已在交割時補償;真正對應買方自己持有期間的部分約為其餘 1,000 元。

判讀時要看什麼?

先確認看到的是淨價還是全價,以及報價單位是面額百分比、每百元價格或實際金額。再查票面利率、付息頻率、上次與下次付息日、交割日及 day-count convention(日數計算慣例)。公司債、政府債、不同幣別與市場可能採不同基礎,公式中的天數不能自己猜。

若透過債券 ETF 投資,個別成分債的應計利息通常會在基金資產評價中逐日反映,投資人買賣的是 ETF 單位,不會像直接買單一債券那樣收到一張「淨價加應計利息」的交割明細。比較單一債與 ETF 報價時,要先分清商品層級。

容易搞錯的地方

第一個錯誤是看到交割全價高於淨價,就認為被券商多收一筆費用。應計利息是買賣雙方分配當期票息的機制,不等於手續費。第二個錯誤是收到下一期完整票息,就把全部列為買進後收益,忽略先前交割時已支付的應計利息。

第三個錯誤是用「面額×票面利率÷365×天數」套用所有債券。實際日數慣例與起訖日包含方式依商品規則不同,錯一天或錯用 360/365 基礎都會造成差異。應計利息的概念簡單,精確金額一定要回到債券條款與交割慣例。